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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了,之前心已提前飞回。
学校还是老样子。建筑物若是生物,还真叫人恐怖。静静矗立,一声不响,直直压向人身上。走在里面,好像被生吞了:楼梯好比肠道,大厅好比内脏。从A点到B点,走来走去,人被传送。只怕待久了,真会把人消化掉,片甲不留、利利索索、干干净净。想到这儿,我立马发怵。逃离寝室。那也算得一种异类。停留久了就被束缚住,还是心甘情愿式,没人强迫型。如何是好,只有不断跑。跑到街上,满眼亦是建筑物,各式各样:百货店、商场、水果摊、超市、地下街、大马路、市场、书店、理发室、报亭、电话屋、公厕、健身房、警局、糕饼屋、停车场、托儿所、药店、大广场、花园、旧货街、小学、游泳池、汽车行、银行、唱片店、交通站、电信公司、影院、照相室、小食店、录像厅......
全要吞人的。片甲不留、利利索索、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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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怀念以前的大学图书馆啊!那可真是让人流连忘返的一处好地方。除了满满当当的各类书籍,一池红色和黑色的鲤鱼,雪白的墙壁,长长的阶梯,绿油油的小树之外,更重要的是那儿在某种意义上好似我的精神家园。可惜啊,现在学校图书馆实行新的“管理政策”,不准学生带书进馆上自习,只能在图书馆内看图书馆的书。而且不准带出馆外。挺烦的!以前特喜欢在图书馆里头上自习,因为喜欢里面的安静。咋办呢?还是上回在食堂那个女孩聪明。她告诉我:“每次我都把自个儿的书塞进衣服里,这样就能混进图书馆了。晓得了吧?”正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于是乎,今天我如法炮制了几回(因为有好几本书外加一本字典,所以要来回几次)。有种特别的刺激啊!本人胆小,所以做这种事情也会紧张的直冒冷汗,生怕被老师逮住受处罚。幸好没有。算是有惊无险哟!
做些诸如此类的事个人良心上有些微不安感,但偷偷摸摸的情形却会带来别样的快感。也算小小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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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晓得白马糖?重庆言子儿中把这种东西的名字发成近似“麻汤”。
白马糖乃许多人,特别是出生于七八十年代的重庆人小时候津津乐道的小吃之一。它黏稠有韧劲,略显乳黄的糖体入口饱满,咀嚼老半天才能下肚,而回味却很甘甜。卖白马糖的老汉常常背着一个竹篓,里面用一块塑料布衬底,这样做为的是不至于让糖粘到竹篓上。他通常还会拿个小锤,边走边敲,吆喝出一串串清脆的叫卖声。在儿时的记忆中,卖白马糖老汉走街串巷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
除了白马糖,儿时偏爱的吃食还有很多,比如爆米花、椰子糖、果丹皮、冰糕、山楂片、麦乳精等等。那时吃东西,心情异常激动。而与小伙伴一起分享时,又别有一番滋味。而如今,尽管物质生活条件已大大提高,可是手拿几块钱甚至几十块钱的食物,心中已遍寻不到童年仅仅花几分几毛钱买来的廉价小吃获得的那种莫名幸福。两厢对比才发现,原来最简单的事物往往给人带来最大的快乐。而随着人的成长,这种小快乐已渐渐了无踪影。我们已习惯了物质社会的种种符号哲学—手拿可乐,口嚼薯片,快乐与满足却离得越来越远。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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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需要什么理由吗?不需要吧?喜欢就是喜欢呗,有啥理由不理由呢?但是爱恋一个人呢?记住,喜欢跟爱永远是两码事,它们是不能够相互混淆的哟!我不知道爱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因为至今除父母之外我还未爱过谁。所以,这个问题只有留待以后当我爱上谁时再思量吧!
童话故事中的喜欢与爱恋反倒蛮合拍,像一对双胞胎,一前一后紧紧相随。故事常常是这样一种情况:男主角一身英武之气,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就得脸蛋超帅(迷死人不偿命那种!)。反正总得在有身世背景和长相出众俩方面择其一,不然两者兼备(相当难得哟!尽管是在童话中)。出场时总骑着一匹雪白骏马(白马王子嘛!)。而女主角的身世都清一色凄惨可怜(白雪公主刚出场时还在皇宫内被一众宫女伺候,但一忽儿工夫就被打成了“贫下中农”),十足一副受尽人间百般冤屈但依然心存信心与希望的模样(安徒生大叔给众美女的心态定位蛮好,值得当下动不动就狂喊“郁闷”的大学生们当楷模学习)。最关键的是女主角都得有一头飘飘长发(咱就别提什么“乌黑亮丽”了,不管金黄、火红、淡棕,只要是长发就行!),随风那么一晃摆,哇噻,啥万种风情、天生丽质、美若天仙等等形容美的成语一说出口都显得那么没有气势,只剩一堆看客瞠目结舌、猛流鼻血的呆笨样子。当然啰,童话中的美女主角常常遭人暗算:不是被丑老太婆嫉妒其美貌而遭引诱喝下昏睡百年的药水(睡美人),就是在家受人排挤成了全职女佣(灰姑娘),再不就是为实现心愿而以丧失某种知觉为代价变换身份(小美人鱼)。还好,经过千辛万苦、百般阻挠的男女主角总会在最后时刻以圆满结局收场—女主角与王子百年好合,成为了公主。从此,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童话到这儿就完了,可遇到爱较真的小朋友总要围着妈妈问:“那以后呢?王子和公主真的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吗?会不会又冒出许多坏人搞破坏呢?”诸如此类的奇怪问题。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小朋友的问题一点都不奇怪。我们确实可以问一句:王子与公主真的幸福快乐吗?估计大部分童话皆为成年人所撰写的缘故,故事结尾都那么老实巴交,遵循点到为止。这也难为了儿童作家。总不能写“王子和公主虽然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偶尔还是要斗斗嘴皮子、扔个碗摔个罐”什么的吧?童话到了结局就得就此打住,因为之后就不是童话了,而是生活。生活的琐琐碎碎零零总总,大家都有目共睹,无非柴米油盐酱醋茶。若非要给童话写续集的话,只怕成了下面的几钟情况——
王子对公主说:“亲爱的,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早餐凉了!”
公主对王子说:“亲爱的,你怎么在抽烟?”
王子对公主说:“有没有搞错,我帮你洗衣服连一双袜子都没弄丢过,你才给我西一次就搞丢了我的披风、马甲和大衣!”
公主对王子说:“过分!人家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好不泳衣做的一顿晚餐,你才吃一口就说难吃!我不就多放了那么一丁点盐吗?有那么难吃么?你追我那会儿不是说看着我眼睛连干面团儿也好吃得要死吗?”
王子对公主说:“喂,你穿成那样想干嘛?今天的小王子受洗仪式不准去!”
公主对王子说:“少来!你昨晚偷瞄那个女的不知安的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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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照此下去是不是成了琼瑶阿姨的剧本。童话,就该那么结尾:“从此,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至于以后,谁爱寻思就叫他寻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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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知后觉的小强(就是俺啦!)才获悉这个噩耗:Brokeback Mountain男主演Heath Ledger英年早逝,止步28岁的年华。
听说是药物导致的猝死,极度怀疑就是毒品的缘故。前一阵看CCTV-6的一则消息,还以为是Carnivàle的男主角死了,结果现在大伙儿异口同声说是Heath,还见许多人在Blog里大为哀悼,只是小强还没去IMDB查证,不敢。
说直接点,在Brokeback Mountain之前,俺还没怎么注意过Heath。这个早先只是长着一张俊美脸庞的澳大利亚演员,他的那些小打小闹的角色实在提不起小强的兴趣。可是经李安点拨过后的他,好家伙,不说是脱胎换骨吧,“焕然一新”这个形容还是少不了。于是乎,小强开始沉迷this guy。每次看到片尾Ennis抚摸那件蓝色的cowboy jacket,说出:“Jack, I swear!”便难过得要死要活到不行。而现在,还真是讽刺:一对银幕couple真死了一方。呜呜,实在是不爽。
最后说一句,Heath Ledger虽然死了,至少他身后留下了Brokeback Mountain此片,也算不错了。传世之作啊。当然,说他和当年同样英年早逝的River Phoenix一样伟大有些言过。毕竟后者留下了几部佳片。但是可惜、遗憾终究是少不了的。
Tell me not, in mournful numbers, 别对我唱那种悲切的诗,
Life is but an empty dream! 说人生不过是虚幻的梦!
For the soul is dead that slumbers, 因为昏睡的灵魂无异死,
And things are not what they seem. 而事物与表象并不相同。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the 1st stanza of A Psalm of Life 黄杲炘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