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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晓得白马糖?重庆言子儿中把这种东西的名字发成近似“麻汤”。
白马糖乃许多人,特别是出生于七八十年代的重庆人小时候津津乐道的小吃之一。它黏稠有韧劲,略显乳黄的糖体入口饱满,咀嚼老半天才能下肚,而回味却很甘甜。卖白马糖的老汉常常背着一个竹篓,里面用一块塑料布衬底,这样做为的是不至于让糖粘到竹篓上。他通常还会拿个小锤,边走边敲,吆喝出一串串清脆的叫卖声。在儿时的记忆中,卖白马糖老汉走街串巷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
除了白马糖,儿时偏爱的吃食还有很多,比如爆米花、椰子糖、果丹皮、冰糕、山楂片、麦乳精等等。那时吃东西,心情异常激动。而与小伙伴一起分享时,又别有一番滋味。而如今,尽管物质生活条件已大大提高,可是手拿几块钱甚至几十块钱的食物,心中已遍寻不到童年仅仅花几分几毛钱买来的廉价小吃获得的那种莫名幸福。两厢对比才发现,原来最简单的事物往往给人带来最大的快乐。而随着人的成长,这种小快乐已渐渐了无踪影。我们已习惯了物质社会的种种符号哲学—手拿可乐,口嚼薯片,快乐与满足却离得越来越远。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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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圓的,
鐵盒是方的;
草莓是紅的,
泥土是黑的。
你是我的,
我是誰的?
發梢,嘴角,
鼻尖,耳垂。
你在哪兒?
我在這兒;
我在那兒,
你卻在別處。
你轉身,
我呼吸;
你歡笑,
我靜默。
悄悄,靜靜,
齊齊,整整;
統統,碎碎,
聚聚,離離。
你歌
我和
你泣
我聆
你倦
我眠
You…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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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需要什么理由吗?不需要吧?喜欢就是喜欢呗,有啥理由不理由呢?但是爱恋一个人呢?记住,喜欢跟爱永远是两码事,它们是不能够相互混淆的哟!我不知道爱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因为至今除父母之外我还未爱过谁。所以,这个问题只有留待以后当我爱上谁时再思量吧!
童话故事中的喜欢与爱恋反倒蛮合拍,像一对双胞胎,一前一后紧紧相随。故事常常是这样一种情况:男主角一身英武之气,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就得脸蛋超帅(迷死人不偿命那种!)。反正总得在有身世背景和长相出众俩方面择其一,不然两者兼备(相当难得哟!尽管是在童话中)。出场时总骑着一匹雪白骏马(白马王子嘛!)。而女主角的身世都清一色凄惨可怜(白雪公主刚出场时还在皇宫内被一众宫女伺候,但一忽儿工夫就被打成了“贫下中农”),十足一副受尽人间百般冤屈但依然心存信心与希望的模样(安徒生大叔给众美女的心态定位蛮好,值得当下动不动就狂喊“郁闷”的大学生们当楷模学习)。最关键的是女主角都得有一头飘飘长发(咱就别提什么“乌黑亮丽”了,不管金黄、火红、淡棕,只要是长发就行!),随风那么一晃摆,哇噻,啥万种风情、天生丽质、美若天仙等等形容美的成语一说出口都显得那么没有气势,只剩一堆看客瞠目结舌、猛流鼻血的呆笨样子。当然啰,童话中的美女主角常常遭人暗算:不是被丑老太婆嫉妒其美貌而遭引诱喝下昏睡百年的药水(睡美人),就是在家受人排挤成了全职女佣(灰姑娘),再不就是为实现心愿而以丧失某种知觉为代价变换身份(小美人鱼)。还好,经过千辛万苦、百般阻挠的男女主角总会在最后时刻以圆满结局收场—女主角与王子百年好合,成为了公主。从此,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童话到这儿就完了,可遇到爱较真的小朋友总要围着妈妈问:“那以后呢?王子和公主真的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吗?会不会又冒出许多坏人搞破坏呢?”诸如此类的奇怪问题。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小朋友的问题一点都不奇怪。我们确实可以问一句:王子与公主真的幸福快乐吗?估计大部分童话皆为成年人所撰写的缘故,故事结尾都那么老实巴交,遵循点到为止。这也难为了儿童作家。总不能写“王子和公主虽然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偶尔还是要斗斗嘴皮子、扔个碗摔个罐”什么的吧?童话到了结局就得就此打住,因为之后就不是童话了,而是生活。生活的琐琐碎碎零零总总,大家都有目共睹,无非柴米油盐酱醋茶。若非要给童话写续集的话,只怕成了下面的几钟情况——
王子对公主说:“亲爱的,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早餐凉了!”
公主对王子说:“亲爱的,你怎么在抽烟?”
王子对公主说:“有没有搞错,我帮你洗衣服连一双袜子都没弄丢过,你才给我西一次就搞丢了我的披风、马甲和大衣!”
公主对王子说:“过分!人家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好不泳衣做的一顿晚餐,你才吃一口就说难吃!我不就多放了那么一丁点盐吗?有那么难吃么?你追我那会儿不是说看着我眼睛连干面团儿也好吃得要死吗?”
王子对公主说:“喂,你穿成那样想干嘛?今天的小王子受洗仪式不准去!”
公主对王子说:“少来!你昨晚偷瞄那个女的不知安的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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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照此下去是不是成了琼瑶阿姨的剧本。童话,就该那么结尾:“从此,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至于以后,谁爱寻思就叫他寻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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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Matthew Mitcham: 好样的! - [啊哈]

风风火火的北京奥运会终于在上周日(8月24日)画上了完满的句号。但就在上周六(23号)晚间我才真正感受到运动项目的激动人心,因为那晚Matthew Mitcham获得了男子10米跳台的金牌。
之前在台湾S.M.同学的Blog逛荡时就知道这位年轻的澳大利亚跳水运动员是本次奥运会10位出柜运动员中的唯一男性成员。当时只是当成一条体育八卦读着玩的,没想最后这个金发青年还是叫我吃惊不小。而且据说Matthew同学虽然年纪不大,但也曾退役过。个中原由好像是他“个人生活不检点”。不管了,反正很高兴他能顺利归队。
23号晚上Matthew的表现其实并不是很稳定,除了有一个全场最高分(97点多)之外,其他几跳都没有很大优势。这个是很正常的,毕竟中国跳水军团的战绩在水立方向来不差。还以为这块金牌必定落入咱国家之手时,最后一跳周吕鑫只得了70多分,而Matthew最后一跳发挥出色,以112点几收场,多出4.8分,笑到最后。比赛时注意到Matthew同学每次一跳完都要对观众微笑示意,十足乐观主义。后来看了他的赛后采访,更觉得他是个真性情之人。
Matthew的母亲跟他男友Lachlan Flecther也来到现场为其加油,温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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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rty:http://www.queerty.com/is-gay-preference-right-20080825/
Afterelton: http://www.afterelton.com/people/2008/8/matthewmitchampicturetribute?page=0%2C0
Vale of the Still: http://silentmonster.blogspot.com/2008/08/matthew-mitcham-dives-to-gold_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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